懷孕三個月以後就不能墮胎摟
否則會影響將來生育
對母體很傷
若懷孕四個月,而欲中止懷孕時,此時胎兒已過大,
不可以施行一般人工流產(子宮吸引搔刮術),通常會
用催生引產的方式,讓其從陰道自然排出,但是所有的
醫療行為與過程,都必須符合優生保健法的強制規定,
否則便有刑法墮胎罪之虞!費用則依健保規定的支付
點數計價.
一般而言,憑心而論儘量是不要墮胎,不論是手術墮胎或藥物墮始,尤其手術墮胎容易傷到子宮內膜引起日後月經變少或不容易受孕等,至於機率多少端視有無傷害到及傷害的程度,總而言之,次數與機率當然是成正比的,奉謹儘量避孕避免日後花錢且傷身。
目前的人工流產包括以手術或藥物的方式,終止初期懷孕的過程。優生保健法第九條規定: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左列情事之一者,得依其自願,施行人工流產:
1.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、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。
2.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。
3.有醫學上理由,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。
4.有醫學上理由,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。
5.因被強姦、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。
6.因懷孕或生產,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。
手術方法是指在良好的麻醉狀況下,以真空吸引器經由陰道進入子宮,將胚胎組織清除為之。手術約須十五分鐘左右;手術後等麻醉清醒約須一至二小時,即可返家;次日即可正常上班作息。手術後可能會有少量陰道出血,斷斷續續約一週左右會自行停止。
至於藥物是指在早期懷孕(懷孕七週,即月經過期三週內)服用RU-486藥物終止懷孕,效果也不錯,成功率約95%。有需要藥物流產的病人,在看診時需先以超音波掃瞄確定懷孕大小及位置,確定適合藥物流產,即可安排服藥(此為管制藥品,需在醫師監測指示下服用)。但服用藥物後陰道出血時間較長(可能會持續兩週左右), 藥物流產約一週後,一定要回醫院追蹤,確定有流乾淨,若未流乾淨,還是得靠手術幫忙。
手術的危險性包括麻醉的風險、子宮穿孔、出血、感染發炎、子宮腔粘黏等後遺症。服用藥物(RU-486)的風險包括流產不完全而造成大量出血或細菌感染、有些使用者會抱怨嚴重腹痛、噁心、嘔吐、下痢、頭痛、疲倦、皮膚出現疹子。另外喜歡抽菸(每天超過十支)、年齡大於三十五歲、懷疑有心臟血管疾病、肝衰竭、腎衰竭、凝血疾病或併發抗凝血劑治療、氣喘、青光眼、高血壓或長期使用類固醇治療也不宜使用RU-486。
最後提醒你,還是要注重避孕,畢竟「預防重於治療」,多次的人工流產對身體還是有傷害的!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xqo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